录取标准及流程
对于想要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在录取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考生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这是基础门槛。
在统一投档后,学院将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我们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全面评估,择优录取。这一流程体现了我们全面、公正、公平的招生理念。
对于北京市的考生,录取方式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形式。其中,历史和政治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合格,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的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如享受文化课加分,我们认可该加分,并将其纳入考虑范围。
在戏曲表演专业中,我们认可多专业(剧种)的合格成绩。招录的顺序为表演(戏曲形体)、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以及地方剧种如豫剧和蒲剧的表演。这充分展示了我们学院对各类戏曲艺术的包容和重视。
我们的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有特定的乐器招收要求,如钢琴、小提琴等。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方向仅面向男生招生。
学院的录取规则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兼顾专业特点和要求。希望以上内容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具体信息请参照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