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至本学院的考生,我们将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来说,我们会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并依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逐个进行录取。
当考生的投档成绩相我们会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进行择优录取,并确定其录取专业。若考生所在的省份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那么我们将会优先录取填报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如果仍然出现相同情况,对于普通类考生,我们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艺术类考生,则会按照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若仍出现相同情况,我们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其他省份,则会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发展情况,然后进行择优录取。
以上内容即为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的艺术类录取规则,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了解清楚,并作为报考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