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向大家详细阐述了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标准和规则,以下内容均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规则
对于设有校考的省份,学校会根据校考成绩进行录取;对于不设校考的省份,则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一、江苏省校考专业录取细则
1. 播音与主持艺术:对于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首先按照综合分(综合分 =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 + (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计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照文化分排序;如文化分依然相同,则按照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 舞蹈编导:针对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语文和数学的联合分数进行排序。
3. 书法学: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分(综合分 =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 + (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文化分依然相同,则按照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分进行择优录取。
4.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针对该专业,也是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如文化分仍相同,则参考语文和数学的联合分数。
二、统考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通过省级统考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校会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并按照各省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具体的录取规则详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