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介绍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等。文中的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均按照学院公布的官方信息整理,若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学院或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学院的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考生,学院会合理设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确保生源质量。录取时,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构成。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学院会优先增加招生计划。
对于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的考生,学院会根据专业计划,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并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也是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不设置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报考情况,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不足时,不会增加计划;计划有空余时,可以调整至单独招生(普通类)或综合评价招生类。单独招生各类别和专业间的剩余计划可以调剂使用。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会优先增加招生计划。
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
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由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工作小组提出预录名单,交由相关领导小组审核。未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或素质测试/面试的考生,学院将不予录取。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因故未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以向学院申请并说明情况,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参考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
预录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上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不接受预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志愿申请。
第十八条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相关考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
符合一定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或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可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须知:
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形象、身高、视力等有一定要求。例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考生形象气质好、身高符合要求、视力正常、无明显疤痕等。新荣记公费班也有相应的要求。考生报考前需仔细核对自身条件是否符合专业要求。相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还需参加企业组织的面试,面试不合格者需转入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