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等二级学院均设有艺术类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音乐表演(招收器乐表演方向)、音乐表演(招收声乐表演方向)、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等专业。
美术学院:美术学、美术学(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环境设计等专业。
新闻与传媒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赫尔岑国际艺术学院: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查阅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二、专业介绍
我校的舞蹈学及舞蹈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注于培养具备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多方面舞蹈技能的人才。学生将学习国际标准舞及流行舞的技巧,但报考国际标准舞、流行舞方向需谨慎选择。
三、报考条件
1. 考生需遵守教育部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的相关规定。
2. 考生的思想品德需合格,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统考(联考),并确保统考(联考)成绩合格。
四、录取规则
学校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在录取过程中,我们会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位次、艺体类综合成绩及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等因素,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来确定最终录取情况。
(一)投档比例将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二)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我们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以山东省为例,美术学、音乐学等专业将使用相应的统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综合成绩相我们将比较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以及高考位次,优先录取分数或位次较高的考生。
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我们将使用山东省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同样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其他专业的录取规则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比对和选择。
五、学费与资助
1. 学费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通知执行。如有退费情况,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办理。
2. 学校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包括奖贷助补免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六、入学资格复查及其他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有变化,我校的招生政策将做相应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4.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生信息,请致电: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或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www.zsb.sdnu.edu.cn
5. 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文章还需要根据您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