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此发布本年度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 学校全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学校代码:12971。
3. 办学性质:公立。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教育。
5. 学习形式:全日制教学。
6. 学制时长:三年制学习。
7. 学院地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向家庄41号及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村67号。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1.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事务及重大决策。
2. 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的招生工作。
3.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设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过程。
三、录取要求与规则
1. 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考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适用于云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省份。
2. 录取顺序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会接纳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 对于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将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来进行专业分配。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不能满足所报专业时,将自动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4. 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5. 对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学校将认可其加分;对于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将按照生源所在地的统一规定进行处理。
6.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7. 被录取的新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8.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 计划调整需按照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四、毕业与证书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学生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将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并进行电子注册。
五、费用标准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云计收费〔2002〕799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如下:以“41”开头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除农林牧渔大类外的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四人间学费为1000元/生/学年;六人间学费为800元/生/学年(每间公寓均配备独立阳台、卫生间、热能沐浴设施、学习桌椅及储物柜等设施)。
六、资助政策
学校实施一系列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等,以激励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成长成才。
七、招生计划
学校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及省(区、市)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八、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招生信息,可联系以下方式:
联系电话:0877-2990071(传真)或0877-2990809;
举报电话:0877-2990809;
邮编:653106;
网址:
电子邮件:[](mailto:) 。
九、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 本章程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