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录取规则和政策的详细解读,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以及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相关政策和规则若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如下:
第八条:学院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投档规则以及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部分省份和批次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照相应要求调整比例。
第九条:学院各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考生在选择专业时,需关注并了解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学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院在分配专业时会充分考虑其加分情况,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分配。
第十一条:对于非美术类进档考生,学院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志愿调配。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并且符合调剂规定,学校会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若考生既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调剂规定,将被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对于美术类考生的录取,我院将其安排在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录取时,按照福建省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进行录取,并依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第十三条:被录取到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必须填报该专业志愿。这将有助于确保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有志于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学生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