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工程学院2024年的招生录取规则及相关信息,涉及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内容。以下是详细解读,供广大考生参考。请注意,若有任何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通常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输配电工程方向)因野外施工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我校电气类专业主要面向高压强电行业,因此色弱、色盲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其他专业的体检要求则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普通类考生需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则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优惠政策,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进行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会参加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达到所在省的控制分数线。生源省的投档分算法规则明确的,按照其规则录取;若无明确规则,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相应规则进行。录取时,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按照一系列规则进行比较并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适宜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设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包括英语、日语、德语等。
以上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录取规则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