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梳理了关于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的录取标准和流程等相关信息,涉及录取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等方面,旨在为考生提供准确、全面的参考信息。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若有任何更新,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年度招生录取政策处理相关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生源所在地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学校积极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加分投档”政策,并将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所有新生入学后均需学习英语。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对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调剂的依据是考生投档成绩,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调剂顺序。
2.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进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成绩总和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除了满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招生体检要求外,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线,同时高考文化成绩也要达到相应要求。对于录取规则,具体执行省级招办的规定。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则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同样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配至其他同类别未满额的专业。具体调剂规则与普通类专业相同。对于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法规,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需参加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不能有直系亲属参加相关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