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吉林化工学院录取规则的详细介绍,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多方面的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的整理,供广大考生参考,若有任何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概述
吉林化工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下为具体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外语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设限制。
第十条 性别比例要求
各个专业男女均可报考,无特定性别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健康状况要求
遵循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详细的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2. 调档比例: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 加减分政策: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各种加分投档优惠政策。
4. 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报考专业顺序划分,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6. 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理科按照各自科目顺序对比分数,优先选择分数高的考生安排专业。
7. 专业调剂:对于未能录取到所报专业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则根据其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
8. 对于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按照该省(区、市)的录取方案执行。
9. 中外合作办学:我校的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只录取有报考这些合作办学项目志愿的考生,不进行调剂。
以上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