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内容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各个方面的信息。以下为详细内容,以供考生及家长参考,若有所变动,请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方面并无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对于小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进行英语转换学习。
第十四条 对于助产专业,原则上只接受女性考生,男性考生需慎重报考;而其他各专业的男女比例则无限制。
第十五条 考生需满足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要求。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仅可报考药品经营与管理、药物制剂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其他医学类专业对此有所限制。考生被录取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导致体检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方面,山东省为常规批,其他省份则按照各省的规定日程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学校各专业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遵循考生的志愿。
2.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无法满足,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3. 在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4.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会考虑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并计入总分。学校并无单科成绩要求。
5. 对于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学校会按照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进行分专业录取,专业类别包括医学技术类、护理类等。
6.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包括学校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以及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