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日常监督更精准下一句的一些知识点,和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到位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国家监督工作的方针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精准监督的意义
1、实现监督的精准化需要尊重诉讼规律、监督规律、司法工作规律,处理好以下三组关系:
2、三是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的关系。
3、精准监督应严守法律为检察监督设定的行为边界,检察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又要秉公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履职,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5、在监督对象层面,民事诉讼精准监督不是选择性监督,只要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监督条件,均应予以监督,这是对民事检察监督提出的基本要求。
6、检察机关需在综合考虑监督的经济性、生效裁判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当事人利益及受损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最有利于实现监督目的的监督方式。
7、基于结果准确的多元含义,对结果是否精准的评价应当形成科学体系,防止标准单一引发导向偏离。
8、集中力量办理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以实现精准监督。
三、协同联动监督体系制度
1、完善问题线索管理、规范处置流程,固化案件办理审核备案、协调配合等有关制度,补齐监督检查室日常监督人手不足的短板,同时提高派驻监督的震慑力和精准度,实现互进互促的叠加效应。
2、强化“室+组+地”协同联动。在“室组”联动的基础上,拓展延伸监督,建立由市纪委监委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相关监督检查室具体牵头指导,混编对口联系派驻机构、地区纪委监委,搭建相对固定的“室组地”联合作战单元,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的监督格局。
3、充分发挥“室”的统筹指挥作用,用活用好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手段,依托“地”的实战经验,结合“组”熟悉驻在单位总体情况、权力运行特点、日常业务接触靠前等优势,共同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剖析具体案件、梳理廉政风险点,推动问题彻底整改,解决监督力量不足和人情干扰问题,锻炼提升派驻机构和地区纪委监委实战能力。
文章分享结束,日常监督更精准下一句和日常监督还不够精准到位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