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录取细则概览
本文将详细解读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重要信息。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学院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详解
第十条 学院将依据国家及甘肃省当年的招生政策与实施方案,制定并公布各类招生的招生方案与简章。
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成绩是主要的录取依据,专业分配则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再结合成绩高低进行。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学院将依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若有多科目的原始成绩,将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政策规定,或学院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录取。
对于来自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将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院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对于中高职一体化联合培养的转段录取,将按照学院与中职学校当年签订的合作培养协议进行。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且不得调剂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按照课程考核成绩、过程考核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对于艺术类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将先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进行排序,若统考成绩仍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将优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若考生所报专业已录满,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成绩达到高职(专科)省控线方可报考。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无特别限制,但考虑到学院外语相关课程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谨慎考虑。
第十五条 学院将遵守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类)的男女录取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条 学院的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查询,或拨打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咨询。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方式如下:
可通过电话0931-7785145、7652169、7785107联系我们;传真号码为0931-7785113;学院网址为
以上就是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的招生录取规则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