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学生们,以下是关于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详解,信息来源于学院的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录取准则概述
学院严格遵循教育部的录取体制,即“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这一体制是在严格遵守教育部以及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的基础上建立的。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择优录取。
分类录取方式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学院按照普通类(包括历史类和物理类)和艺体类(包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以及体育类)进行录取。在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分上,学院会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划定。
艺体类统考专业录取流程
对于艺体类统考专业,学院在遵循各省(区、市)的投档规则出档后,会优先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将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按照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的投档总分进行排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两名考生的投档总分相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排位进行择优录取。若考生排位也相同,那么学院将优先考虑那些修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为未来的学习和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