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纲
第一章 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结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及层次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 学校全称及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充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671,川内招生代码5793
(三)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与类型
(一)教育层次:高职专科
(二)办学类型:民办教育
(三)颁发: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南充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
第五条 位置与设施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多扶工业园区西南大道3号,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说明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我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体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七条 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例如:报考消防救援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和建筑消防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一定的身高和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身体缺陷、明显疤痕和文身等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流程
第八条 录取原则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第九条 分数与专业安排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按照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条 录取流程与要求
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五章 费用与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费用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资助政策
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资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的资助。
第六章 附则与其他
第六章 其他注意事项及附则
第十三条 报到与复查
新生被录取后,需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进行新生复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新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提供了学校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招生咨询电话以及学校网址等信息,方便学生和家长联系。
第十五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